因为互相打听工资被开除了,这肯定是很多人都想不到的意料之外的结果。公司规定对自己的薪酬保密,同时规定不能打听别人的工资。这样做自然有着公司的原因。但是作为劳动者来说,肯定非常想知道跟自己同样职位的人拿着多少的工资,是比自己搞还是比自己低,所以总是想打听同事们的工资。但是如果公司因为打听别人的工资就开除员工,是否合法?
案件回顾
小陈在某公司担任经理助理一职,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工资为每月4500元。前不久,公司领导得知,小陈在岗期间曾先后打听其他员工薪资问题。公司表示要开除小陈,根据《公司员工工资制度》规定:公司员工个人收入情况,严禁互相打听、攀比,影响正常工作,如有违反者,一律以除名论处。小刘不服,认为单位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同工同酬是《劳动合同法》的基本要求,同工同酬是指用人单位对于技术和劳动熟练程度相同的劳动者在从事同种工作时,不分性别、年龄、民族、区域等差别,只要提供相同的劳动量,就获得相同的劳动报酬。
在薪酬保密的情况下,劳动者缺乏知情权,其同工同酬的权益也就无法衡量。实现同工同酬的前提必定是收入的公开,本案中公司规章制度中载明的所谓“薪酬保密”显然是与法律规定相悖的,故该规章制度不合法,不能作为法院审理的依据,该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解除。
延展阅读
▽ 薪酬保密制度的内涵
薪酬保密制度是企业的一项管理手段,是指用人单位与每个员工单独约定薪酬,并规定不得打探他人的薪酬。发放薪水的时候也会采用一定措施不使其公开。企业采用薪酬保密制度的目的是有利于其根据每个员工的能力、工作态度及工作岗位灵活决定薪金水平,员工之间也不会因薪水的差异而产生矛盾,从而减少员工与企业、员工与员工之间的矛盾。有些公司规定,员工之间互相打听工资或泄露公司的工资制度、体系将被解除劳动合同。目前国家的法律法规中既没有规定薪酬必须保密,也不禁止企业采用保密制度。
▽ 薪酬保密制度与企业规章制度
法无明文规定情况下,制定薪酬保密条款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自由意志协商的结果,只要双方公平自愿、制定程序合法有效,应当受到法律的尊重与保护。但薪酬保密作为单位的一项制度性规定,在实际使用中,不得与《劳动法》规定的同工同酬原则存在冲突。类似本案这样员工因私下打听同事工资而被开除的案例在现实中也有不少,用人单位在没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范围内的确可以制定公司规章制度,但因打听工资就被开除显然不合理。违反公司的工资保密制度并不属于劳动合同的根本违约,用人单位就此解除劳动关系不符合法律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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